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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十斤肉的故事

  • 川州一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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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:3035
  • 回复:14
  • 发表于:2010/7/9 17:40:18
  • 来自:辽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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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斤肉的故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川州一夫
    一九七四年,买肉要到食品公司的门市部,不但要有钱,还得要有肉票。
    当年一支解放军部队拉练来到了这个县城。部队的炊事员隔三差五的到北山门市部去买肉。有一天,炊事员买了十斤肉,可钱和肉票都忘带了,说明天送来,也就没有打欠条。说来也巧,部队接到紧急任务,连夜就出发了。
    过了两天,女营业员没有见到炊事员来,很是着急,因为晚上要点货,缺钱可以先垫上,可军供的肉票到哪儿去弄啊!她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门市部主任。主任第二天又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公司。公司领导认为这个小年轻的犯了经济错误,开了分析会,又开了批斗会,把她下放到大菜窖劳动改造去了。那个公司领导的女儿在农村供销社上班,进城填了这个缺。
    十来天后,门市部主任收到一封解放军部队寄来的挂号信,里面有八元四角钱和十斤肉票,门市部主任偷偷地告诉了公司的那个领导。
    她,还是在大菜窖劳动改造,每周还要进行一次思想汇报。
    一年后,那位解放军炊事员到县城来办事,顺便到北山门市部来看看,一打听那个女营业员,才知道她蒙受了不白之冤。他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,跑到大菜窖去找她,她哭了,他追悔莫及。
    二人此后有了书信来往,他复原到了这个县城的饮食服务公司,当了厨师。
    他们有了一个女儿。
    又过了二十年,国企改革,两个人都下岗了,在街里开了个小饭店,生意还行,门脸换了好几次。
    又过了十五年,他俩年龄大了,把小饭店兑出去了。
    他俩常常去北山溜达,见到北山副食商店,还会相视一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


  
  • 福记
  • 发表于:2010/7/28 15:00:55
  • 来自:辽宁
  1. 1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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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两领导的结局应交代一笔,杨善惩恶才对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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