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户首页>>
论坛
板块导航
今日新帖
美图欣赏
每日心情
|
分类
招聘
房屋
二手
|
百科
历史
文化
旅游
特产
美食
辖区
|
黄页
黄页大全
电话查询
|
下载APP
登录
|
注册
※北票一周天气早知道※
※顺便看看黄历※
论坛首页
社区导航
北票吧
发表新帖
论坛快捷通道
今日推荐
城市心情
论坛专题
论坛签到
社区图吧
用户中心
帮助中心
论坛首页
>
社会生活
>
休闲娱乐
返回列表
上一页
1
下一页
主题:
通缉:不当得利的钱不返还邮政局
燃烧的远征
楼主回复
1
新居民
发贴数:1
注册时间:2013/1/24
加好友
站内信
阅读:1671
回复:19
发表于:2013/1/24 10:38:21
来自:辽宁
楼主
倒序看帖
显示全部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北票社区。
立即注册
。已有帐号?
登录
或使用
QQ登录
微信登录
新浪微博登录
2013年1月某日,修**,女,身份证号:***************,台吉宋杖子人,这一天,她去邮政局取钱,金额为4200元,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,把6000元支给了她,当时,她默不作声离开,下班结账,工作人员发现,自己帐里少了1800元,后反复调取监控,才发现她把不当得利的钱占为己有,后经邮局工作人员多方协调,请她返还1800元钱,她当时有悔意,返还的意思,可是她的父亲唆使女儿不要还钱!这样的父亲啊,怎么教育下一代的, 品德极其恶劣,道德极其败坏,现发布公告,通缉此父女二人!
赞
0
踩
0
关注
0
报告
回复
分享到:
新浪微博
腾讯微博
微信
QQ好友
复制网址
脂砚斋
3
新居民
成长值:743
发贴数:15
注册时间:2012/12/7
加好友
站内信
发表于:2013/1/24 15:23:55
来自:辽宁
6楼
倒序看帖
显示全部
这1800元钱不是偷的,不是抢的,也不是骗的,凭什么通缉人家?
举报
赞
(
0
)
踩
(
0
)
表情
返回列表
上一页
1
下一页
发帖
刷新
底部
导航
关注
顶部
关闭
登录
注册
QQ登录
微信登录
抖音登录
关于本站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|
招聘信息
|
广告服务
|
联系留言
|
版权/隐私
|
举报投诉
|
城市联盟
电话:19504213321 传真: 邮箱:bpzxcn#qq.com
地址: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城关街道川州街毓水蓬莱四期1-1号门市 邮编:122100
Copyright © 2004-2024 朝阳方维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
城市联盟
"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