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好了睡觉,却又失眠。不知觉的双十一就来了,早已已婚,又不想购物,这个节日好像与我无关。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,双十一怎么会变成狂欢购物节。
好多年前,在七夕没被商业炒作,没被媒体渲染的时候,我特别喜欢过七夕。那时候可能没人陪着,也不是更多的人了解。但那是个属于少数像我一样寂寞女孩的节日。很少再有这样有情调又富有神秘感的节日了,却又没逃过商业购物这一劫。
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怪胎,多少有点不合群的意味。比如自己喜欢的一件事,一个人,哪怕是一朵,一句话,如果大家都愿意做这个事,喜欢这个人,爱上这朵花,爱说这句话。我都会开始避而远之。
这又是一个孤独的夜,或者说是再平凡不过的单独的夜晚。也好,整天被一些嘈杂的事所包围,不得不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群,人生难得独处。我好像是一下子长大一样,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道理。而这不就是我的性格吗?孤独的人难免会留下可怜的身影,我愿意做这个,如果喜欢我会因此而怜惜我的身影。
我多想就这样结束,还给你我平静的生活。我还可以像以前一样有些小忧郁,但更多是积极向上的阳光。生活可以枯燥,但充实的忙碌。没有诗,没有梦,没有苦亦没有甜,就那样平淡如水生活一辈子,多好。
你却像计划好了似的闯进我的视线,让我看见了你,然后开始沦陷,这像一片沼泽。我不动会慢慢下沉,我越挣扎却越陷得越深。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感受,我也心慌,浑身发抖。也从未知道自己可以这样执着。如果上学时有这种精神,清华也能考上啊。
该怎样结束,除非我死了,不然,越看越喜欢。